幻路(又名:魔枪狙击手)
第一卷 狙击手的条件 第一章 室友的纸条
阅读,是一件很消遣的事情。
尤其是遇到
好书,往往会爱不释手的看上多遍。
但如果是完全没有趣味的书呢?
特别是,整整半年每天都读、每天都看的呢?
因此,大家可以想象我对面前的考试教材的感觉了。研究生入学考试已于昨天结束,所以我耐心的在这些课本上写上我最恨的人名字,然后用飞镖一支支的扎。
需要说明的是,我之所以无聊到靠扎飞镖打发时间,纯粹是因为学校放假的缘故――寒风中的校园是如此的萧瑟,如同打烊的商店。室友们早就走得干干净净,学校周围的超市、网吧、娱乐场所也都关了门。曾经熙攘的道路,现在也积满了干枯残叶,无人践踏,也无人打扫。
想当初,那帮哥们天天拉我去撮、去k歌,我本着顽强的革命(考研)意志坚决抵住诱惑。可是,现在他们不在了,我的那个悔啊。
我换过一本书接着扎,却发现一张压在书下的纸条:
“留这张字条的是你玉树临风、英明神武、战无不胜……风流潇洒的老大、老二和老四,念及你我多年兄弟一场,特留下本人电脑开机密码、《幻时代》游戏设备及点卡,让小弟你打发寒假留校的无聊时光。
使用注意事项:点卡是爹,游戏设备是娘,老大的电脑是女友,小心接触,呵护备至。里面有我们辛苦收集的游戏资料。小弟你要好好练级,刻苦创业。
另:保护视力,注意休息。”
有问题,绝对有问题!那帮损友什么时候良心发现了?我仔细的研究着纸条。但怀疑归怀疑,老大留的密码可不是假的。反正也没别的事情好做,玩玩也好。《幻时代》是一个月前正式运营的网游,他们三个一直向我推荐。
点击<幻时代>图标,一个用户协议弹了出来,上面是诸如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、不得宣传反动、色情”、“不得使用外挂”之类的条款。我抬手点选了同意,可是没想到又一个许可协议弹了出来,还真麻烦啊!
正要再次点击同意,我漂了一眼协议条款,顿时石化:
1.使用本电脑游戏所获得的武器装备归老大所有。
2.使用本游戏设备游戏所获得的游戏道具归老二所有。
3.使用本点卡游戏所获得的游戏金币归老四所有。
4.按角色等级数请两人吃饭,假期结束后兑现。
5.本条约最终解释权归老大、老二、老四共同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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